各学院: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发展内涵和实践创新能力,全面增强学生工作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能力,深挖学生工作潜能,树立学生工作典范,切实提升学生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形成一批学生工作的典型案例和成果,现就 2022 年学生工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主题 学生工作项目是指辅导员以所带学生为项目实践对象,自选主题,开展实践和研究,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并形成一定的成果。学生工作项目主要分为思想政治教育、日常规范管理、成长成才服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四大类。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围绕“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新时代劳动教育、“四史”学习教育、优良学风培育、素质拓展课程指导、学生安全教育和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等主题,开展学生工作项目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项目的申报人应为我校专职辅导员或其他热爱学生工作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以以个人为单位申报,也可以组团申报或者跨学院组团申报。 2.项目负责人为硕士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但具备三年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
(二)申报项目要求 项目设计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生工作“十四五”规划目标,在创新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理念、丰富工作载体、创新工作方法。申报项目应做到:建设目标明确,建设方案内容充实、措施具体、操作性强;符合学生成长成才需要,反映学生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特色和创新,能够形成特色、凝练品牌;具有一定的推广价值,有利于提升我校学生工作的影响力。
三、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即日起—3 底)。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 1),纸质版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 3 月 31 日 17:00 前报送学生工作处思政科冯佩老师(行政楼 430 房间),电子版同期发送至 597788355@qq.com。
2.项目评审(4 月 1 日-4 月 15 日)。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班对提交的学生工作项目进行评审,重点就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等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初步确定立项项目以及资助额度。
3.立项公示(4 月下旬)。学生工作处根据专班评审意见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额度,在学生工作处网站进行公示。
4.项目实施(2022 年 5 月—2023 年 6 月)。立项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建设方案实施项目建设。
5.中期考核(2022 年 12 月)。学生工作处按照项目申报书进度安排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6.项目结项(2023 年 6 月初)。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班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重点评估项目实施过程、项目成效等情况,确定是否准予结项。对于契合学校建设目标、贴合院(系)专业特色和辅导员个人专长,可操作性强,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特色学生工作品牌项目,学生工作处将连续予以支持。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本单位申报项目日常管理负责人。跨学院组团申报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项目日常管理的负责人,负责学生工作项目的申报、实施、日常管理、经费使用监督等工作。
附件:武汉商贸职业学院学生工作项目立项申请书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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